第三十六章
[原文]

将欲歙之①,必固张之②;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③,必固与之④。是谓微明⑤,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⑥,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⑦。

줄이려고 하면 반드시 먼저 늘려줘야 하고,
약하게 하려면 반드시 먼저 강하게 해야하며,
망하게 하려면 반드시 먼저 흥하게 해야하고,
빼앗고자 하면 반드시 먼저 주어야 한다.
이를 숨겨진 밝음이라 하는데,
부드럽고 약한 것이 단단하고 강한 것을 이긴다는 말이다.

물고기는 연못을 벗어나면 안되고,
나라의 이득이나 체계는 사람들에게 보여선 안된다.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
將欲弱之,必固強之;
將欲廢之,必固興之;
將欲奪之,必固與之。
是謂微明,
柔弱勝剛強。

魚不可脫於淵,
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译文]

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

 

[注释]

1、歙:敛,合。

2、固:暂且。

3、取:一本作“夺”。

4、与:给,同“予”字。

5、微明:微妙的先兆。

6、脱:离开、脱离。

7、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利器,指国家的刑法等政教制度。示人,给人看,向人炫耀。

 

[延伸阅读1]王弼《道德经注》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
将欲除强梁,去暴乱,当以此四者。因物之性,令其自戮,不假刑为大以除将物也,故曰微明也。足其张令之足,而又求其张,则众所歙也。与其张之不足,而改其求张者,愈益而己反危。

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於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利器,利国之器也。唯因物之性,不假形以理物。器不可睹,而物各得其所,则国之利器也。示人者,任刑也。刑以利国,则失矣。鱼脱於渊,则必见失矣。利国器而立刑以示人,亦必失也。

 

[延伸阅读2]苏辙《老子解》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
未嘗與之而遽奪,則勢有所不極,理有所不足。勢不極則取之難,理不足則物不服,然此幾於用智也,與管仲、孫武何異?聖人之與世俗,其迹固有相似者也。聖人乘理,而世俗用智,乘理如醫藥巧於應病,用智如商賈巧於射利。

柔勝剛,弱勝強。
聖人知剛強之不足恃,故以柔弱自處。天下之剛強,方相傾相軋,而吾獨柔弱以待之,及其大者傷,小者死,而吾以不校坐待其斃,此所謂勝也。雖然,聖人豈有意為此以勝物哉,知勢之自然而居其自然耳。

魚不可以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魚之為物,非有爪牙之利足以勝物也,然方其託於深淵,雖強有力者,莫能執之。及其脫淵而陸,則蠢然一物耳,何能為哉?聖人居於柔弱,而剛強者莫能傷,非徒莫能傷也,又將以前制其後#3,此不亦天下之利器也哉?魚惟脫於淵,然後人得制之。聖人惟處於柔弱而不厭,故終能服天下,此豈與衆人共之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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